康定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7日在康定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康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鲜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和州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坚持为发展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坚定不移维护安全稳定,全力推进平安康定建设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依法打击危害社会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努力营造安定和谐社会生活环境。受理各类逮捕案件53件92人,起诉59件73人。深入推进反腐斗争,构建检察工作与监察工作衔接新机制,受理州市监察委移送案件5件5人。依法办理了刘某某、毕某某贪污、受贿案,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准确有力打击黑恶犯罪。在市委、市政法委、市扫黑办的坚强领导下,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配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强化组织领导,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配强专业办案团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秦某某等敲诈勒索案,向所涉及行业发出《检察建议》2份并督促整改落实。干警邓鹤林因表现突出被州检察院推荐为扫黑除恶一线英雄,先进事迹先后在四川长安网、四川法制报等政法主流媒体刊登转载。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秉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理念,全面落实“惩、防、教、治、责”五字要求,打造“1+1+3”工作法,以强烈的责任担当给予未成年人全面的司法保护,让“检察蓝”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保护色”。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件2人,通过康定“绿芽”未检团队,对不捕不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训诫教育和回访亲职教育全覆盖,严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①,深入辖区内10所中小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监督专项行动、“开学第一课”、“法治进校园”、“爱国感恩守法”法治宣讲等活动16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受教育人数2万余人。去年11月,高检院在云南临沧举行了未成年检察工作座谈会,我院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全力维稳保平安。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70周年州庆安保维稳为主线,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筑牢首善政治意识。在“两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巡逻路段、车站卡点24小时值班值守,抽调警力参与维稳防控700余人次、车辆100余台次。派双语干警前往海拔4600多米的沙德虫草山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值守工作,为维护虫草采挖期间秩序井然提供了检察力量。为进一步保障联系乡村防控及维稳工作措施落地落实,院班子成员分别带队驻村驻寺开展工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定不移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牢记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建立完善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会同市监察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实施办法》,就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工作方式、理念、追求的司法价值等向相关行政机关逐一讲解,跟进督促履职。立案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份,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通过检察建议、发布公告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自行主动纠错,促使100%的案件在诉前程序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17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纠正漏捕、漏诉各1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②,不批捕21人,不起诉5件11人。加强侦查、审判活动的监督,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强化与审判机关的办案互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件。
加强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等专项监督行动,联合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教育活动3次,对社区矫正机构和市看守所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情况发出纠正违法通知3份、检察建议1份。深入各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全覆盖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依法办理甘孜监狱脱逃案2件2人,市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有力地教育和震慑了服刑罪犯。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主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立足检察职能,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虚假诉讼案件各1件,支持起诉4件,办理行政诉讼程序监督1件,加强和规范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高度关注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审查办理并支持农民工起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11万余元,与法院联合调解高效快速解决拖欠民工工资4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依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去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院干警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政治自觉,迅速动员部署,主动担当作为,在周密做好检察人员排查管控、机关防护、宣传引导工作的同时,及时抽派30名干警到5个社区、7个卡点和5个联系村开展排查、值守和工作督导,当好了“守门员”“宣传员”“助理员”,做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大灾之时献大爱。道孚县发生疫情后,我院第一时间向道孚县检察院捐款5000元,用于购买防疫物资;一名干警自费7000余元购买消毒液、口罩等,向我院和州经信局等单位捐赠;全体干警(离退休人员)踊跃捐款9150元,共克时难,用爱心彰显社会责任,用行动践行检察担当。
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坚持把检察力量挺在脱贫攻坚最前沿,扎实做好联系乡村脱贫攻坚帮扶工作,通过机关支部联在村上、党小组联在产业链上、党员联在户上“三联”,形成了抓班子带队伍、抓产业促增收、抓帮扶赢民心的“三抓”工作格局,促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加大入户走访频次,办实事好事100余件,发放慰问物资5万余元,努力让贫困户、非贫困户都能得到实惠,圆满完成联系村脱贫攻坚普查任务。着力推动国家司法救助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救助金9万元,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去年7月,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徐向春厅长带领来自上海、山东等地4名全国人大代表莅临我院调研指导工作,深入联系点水桥村、营关村对办理的4件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座谈,高度肯定了我院以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
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守护群众钱袋子”为主题,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防范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工商联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及部分民营企业代表30余人到院参观、交流、座谈、见证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倾听民企呼声,增进司法认同,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共护民营经济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服务绿色生态发展,落实“河长+检察长”机制,依法办理生态环境领域行政诉前公益诉讼案件11件,督促相关部门清理垃圾30余吨,平整土地3亩,清理河道800余米。牵头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局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保护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风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倡议书》,倡议人人行动起来,拒食、拒售、拒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共同保护生态环境,共建生态文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针对单某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一案,检察长以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人身份,带头办理并出庭支持公诉,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其承担损害生态环境的侵权赔偿责任,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六万元。庭审现场邀请了60余名代表委员和各界群众参加旁听,让大家深深懂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不仅要“坐牢”更要“赔钱”,使大家接受了一堂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课,收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关乎人民群众的揪心事,人手再紧也要做到,工作再难也要做好件件回复。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0件,均在7日内作出程序性答复。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以提升办案效果、制发检察建议、深化专项斗争、强化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等手段参与社会治理。在办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部分出租车司机存在酒后驾驶、驾驶不规范等问题,及时向出租车公司制发了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司机的法治教育,严格内部管理,保障广大市民出行安全。
四、坚定不移深化各项改革,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建设
司法体制改革在巩固中深化。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机关人事管理制度。顺利完成2名员额检察官遴选和补录、8名聘用制书记员招录等工作。形成了15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7名检察行政人员、9名辅助人员、4名司法警察的人事管理格局,保证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各尽其才,公正高效地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学习50人次,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庭审实质化等工作,抓好与市监察委就线索处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调衔接机制建设。深入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对15名办案检察官的办案数量与质量进行了严格考评。
建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严格将“案-件比”③作为核心指标有效反映刑事检察案件的质效,建立和完善了通报和态势分析制度,定期开展“案-件比”专项分析,查找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思路和方法,并将“案-件比”纳入年度考核,“案-件比”与上年同期(1.9)相比降低了0.2,提高了办案质效。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④,与司法局就如何建立和完善值班律师制度,针对值班律师的职责、经费保障、值班律师如何阅卷等系列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扎实推进认罪认罚工作的贯彻落实。对76名犯罪嫌疑人适用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占同期办理案件的80%以上,案件判决后,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五、坚定不移坚持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
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检察工作的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廉政党课、道德讲堂、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作用,切实加强干警意识形态教育。坚持“七个一”⑤学习方法及每月2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每月1次班子成员领学制度,组织干警学习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深化党支部建设,创新开展“五个一”⑥活动,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开展集中学习40余期,人均撰写学习笔记3万余字、心得体会10余篇,并轮流在每周学习例会上进行交流分享。
不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等“四风”专项整治,梳理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全面推行“0345”内控管理机制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正在接受州检察院的政治巡察,做到边接受巡察边整改问题。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警示录—四川省政法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选编》《忏悔实录》等读本,观看《雪域甘孜 清风护航》《用铁的纪律筑牢反腐倡廉防线》等警示教育片。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表彰先进、向宪法宣誓等方式激发党员干警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责任和勇气。
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诚恳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全年向市人大、 市政协报告检察工作6次,召开新闻通气会、听证会各2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4次,检察长接访18件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监督案件8件。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程序性信息115条、重要案件信息9条、法律文书73份,编发检察信息409条,国家、省、州级媒体采用120余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你们高度关注检察工作,关心爱护检察队伍,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我院集体和个人荣获各类表彰奖励19次,拍摄的微电影《我的世界你来过》再次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微电影三等奖。为庆祝建州70周年,由我院干警作词、演唱的歌曲《康定检徽红》,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州、市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人民政府大力支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皆为序章,短板亟待补强。面对新任务,法律监督不平衡问题仍需着力解决;面对新挑战,服务保障水平仍需努力提高;面对新职能,检察履职能力还不够全面,专业能力素质仍需加强培养。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2021年工作打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更是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康定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州、市重要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⑧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市委“一二三四五”总体工作新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常态化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稳步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持续提高检察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能力、服务大局能力和法律监督能力,努力推动检察工作进一步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全面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紧扣“学习”,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州市“两会”精神,将学习转化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围绕“十四五”时期发展的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聚焦“四大检察”⑨“十大业务”⑩,为依法治市、生态文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基础提升“五大战略”,康泸新一体化发展,生态旅游等工作提供强有力地法治保障。
二、强化“执行”,创新构建科学长效机制
为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在“七个一”、“五个一”、“0345”等制度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建立促进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以检察队伍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创新队伍建设制度,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基础建设;构建检察业务机制,加强检察机关科学发展的功能建设;深化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比”工作,探索会商长效机制,激发检察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科学降低“案-件比”。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增强制度意识,使各项检察工作在制度的轨道上提质增效。
三、坚持“稳进”,全面履职尽责服务大局
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集中力量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健全扫黑除恶、缉枪治爆、“血亲仇杀”长效常治机制;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领域损害公益案件,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营造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与约束的市场环境,促发展保就业保民生;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危害防疫、非法捕杀和交易野生动物等犯罪;支持农民工起诉,高效保障农民工工资;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做实检察官以案释法;继续利用“贡嘎和风”法治宣传队伍,广泛开展“法律七进”、“八五”普法等活动,加强法治宣传。
四、深化“落实”,自觉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
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强民事检察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客观公正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尊重和保障人权,深化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行政检察工作,助推法治康定建设;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乡村振兴“五改三建”为抓手,重点关注乡村野生动物保护、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医疗废弃物处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以诉的形式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用好康定“绿芽”未检工作团队,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严厉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再落实;进一步做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
五、持续“提升”,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智慧检务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防止司法干预“三个规定”⑪,深化州检察院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在“严”的主基调下抓实全院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检察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加强聘用制书记员的管理,着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司法公正、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新时代基层检察院。
各位代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初心如磐,使命在肩。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职,砥砺奋进,全面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建设和谐文明富强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康定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的工作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名词释义
1.一号检察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其核心内容为,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是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
2.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犯罪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3.“案-件比”:“案”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当“案”为1时,“案-件比”中的“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低,社会效果越差,它的最佳理想状态是1:1。
4.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依法从宽处理。
5.七个一:日学一小时、周一集中学、月读一本书、季听一讲座、半年一堂课、年内一调研、年终一述学。
6.五个一:一月一政治学习、一月一主题活动、一月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月一过政治生日、一月一交党费。
7.“0345”内控管理机制:保密、办案、车辆、和枪弹、意识形态、网络、机关管理等六大方面安全事故“0”发生,大力推行清单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3”种工作方法,抓实制度建设、执行力、督查督办、责任追究“4”个方面,建立大信息、大写作、大文宣、大办案、大绩效“5”大体系。
8.五位一体: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
9.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10.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11.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