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全院基本情况

我院有政法专项编制40人、行政工勤编制5人,现有在岗干警39人,工勤2人;有党组成员5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2人,派驻纪检组、政治处主任各1人);员额检察官14人、检察辅助人员15人、司法行政人员7人、司法警察3人,分别占本院政法编制的36%、38%、18%8%;平均年龄40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1人(含全日制研究生3人、党校研究生1 人)。2017年9月在全州公开招考了10人临聘人员,现有临聘人员8人。

   (二)信息化机构及人员情况

我院技术室负责信息化建设及检察技术工作,正式编制共1人,男,本科学历;检察聘用人员1名;全部为计算机通信类专业。

二、智慧检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布局

201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智慧、融合、创新”的智慧检务工作总体思路,我院按照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甘孜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高起点谋划布局,高标准落地实施,全面启动智慧检务工作。

统一认识,坚定信念。切实做到领导带头,以上率下,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精神充分认识科技信息化在检察工作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全局性地位,勇立时代潮头,主动拥抱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时代,全面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以信息化引领检察工作创新升级发展

明确任务、完善计划。根据高检院、省、州检院有关规划全面梳理我院需要重点推进的智慧检务建设任务清单。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清单、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等信息化建设任务。

大力推进、全面保障。研究建立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机制,探索建立康定智慧检务建设推进模式。探索建设专业数据服务,面向办案、管理和决策,提供多元、高效的数据服务。创新检察信息化工作组织保障形式,大力培养既懂检察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二)多措并举、智慧检务逐步推进

     1.现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我院现建有机房1个,为保密机房,按照相关标准建设,面积20㎡左右,目前不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机房陈设内网网站服务器、办公软件服务器、瑞星杀毒软件服务器、路由器等网络设备服务器7台,均为国产设备。全部信息化软硬件设备均由技术室负责日常运行维护。

2.智慧检务在办案、办公中的建设情况

检务保障方面:2013年以来,投入业务装备经费244万元,购置业务用车5辆,为相关业务科室配置了摄像机、数码相机、传真机等数码设备,购置移动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连接互联网的局域网,推动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监控联网。严格按照高检院相关规定标准,完成案件管理大厅、12309信访接待大厅改造建设任务。办公办案自动化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案件管理系统:该系统实现了案件统一受理、分案、审签、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规范执法行为对于纳入流程监控范围的案件,负责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依托一业务应用实现“法检互联”,公检法部分业务数据共享,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下一步大数据深化运用积累宝贵经验

    协同办公系统:检察专网为依托,优化业务流程,实现知识管理、公文流转、跨部门协同办公、即时通讯以及和业务系统的整合,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利用网络方便快捷的优势,收集整理、科学分析、交流共享各类知识信息,建立覆盖全检察系统的沟通交流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地域的沟通协作。

远程接访系统:实现远程接访业务预约登记、自动流转、电子笔录保存、统计分析等功能,同时可对音视频系统,以及外围设备进行控制管理。系统具备"点对点"接访模式和"多点联合接访"模式,满足省、州检察院对我院之间的远程视频接访。

上访人提供的书面材料、电子材料通过双流或切换主视频源的形式进行远程传输、呈现,方便本地、远程接待人员共同审查上访材料。对远程视频接访过程进行同步录制,保存接访音视频资料,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选择性刻录。并能将对应电子笔录进行同步保存与刻录,方便后续对整个上访过程的回溯、审查。所保存的音视频资料可以通过系统点播接访过程的实时录像,也可以通过空闲接访终端回放。

远程提讯系统:系统是集高清音视频传输、远程协同等技术于一体,兼具跨地域讯问、远程示证、电子笔录制作等功能的高科技办案系统。和传统的办案人员与被告人面对面讯问相比,远程视频提讯系统则由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将被告人押解到监管场所的审讯室,检察官不必到审讯现场,而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审讯,不仅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被告人的抵触和紧张情绪,保证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同时极大地减少了办案人员往返看守所的时间,提高了效率,减轻了办案负担。

三、智慧检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开展智慧检工作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对规范基层检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信息化建设装备滞后,科技含量低办公、办案仍以老装备、老系统为主,更新换代慢、运行情况

2.技术力量和业余力量不能有机融合,存在懂技术的不懂业务,懂业务的不懂技术,不能相互作提供有用的意见建议。

3.信息技术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程度程度不高。队伍整体素质与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不相适应的矛盾较为突出。信息技术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能够独立维护网站、服务器等专门设备的人才奇缺。吸收引进、留住培养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的机制没有形成,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的情况依然突出。

下一步工作安排: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州院关于智慧检务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监督制约相结合,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深化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在案件管理中的运用,大力提升内部监督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推进法治康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