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刘璐等三名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各部(室):
因工作需要,经7月10日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刘璐等3名同志工作岗位作如下调整:
刘璐同志由政治部调整至办公室工作;
王伟同志由办公室调整至政治部工作;
海日石呷同志由第二检察部调整至第三检察部工作。
以上人员务于下周三(2020年7月15日)完成工作交接,到相应部(室)报到,具体工作任务由相关部(室)负责人统筹安排。
2020年7月10日